官方微信
山东国辉职业培训学校关于2015年建筑业职业技能证书培训的通知
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【建市[2014]159号】文件:关于印发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的通知,文件规定新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行,新资质标准对建筑单位企业人员在结构和数量进行了调整,我学校将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建筑行业职业技能开发、劳动力市场管理、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;负责技能岗位培训、鉴定、考核和发证工作, 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、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。
一、职业技能培训、鉴定的工种
1、土建类:电工、石工、砌筑工(瓦工)、抹灰工、钢筋工、架子工、木工(模板工)、混凝土工、建筑油漆工、防水工、筑炉工。
2、安装类:工程安装钳工、安装起重工、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工、通风工、管道工(水暖工)、电焊工、测量放线工、冷作钣金工(铆工)。
3、装饰类:装饰装修工(装饰装修涂裱工、幕墙制作工、镶贴工、金属工、木工、幕墙安装工等)。
4、园林古建类:绿化工、瓦工、木工、油漆工、彩画工;砧细工、彩绘工、推广漆工等。
二、鉴定等级
初级工、中级工、高级工。
三、报名条件
1、初级工:凡进入建筑行业从事本技术工种满两年或学徒期满者;经初级工培训鉴定合格者。
2、中级工:凡进入建筑行业从事本技术工种满八年或取得初级工作证书满二年,经中级工培训鉴定合格者。
3、高级工:凡进入建筑行业从事本技术工种满十五年或取得中级工证书满二年,经高级工培训鉴定合格者。
四、培训鉴定方式
五、申报材料
1、《职业技能岗位考核鉴定人员情况表》一式二份及电子版。
2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3、近期一寸、二寸免冠彩照各2张。
六、时间安排
报名工作自即日起开始,培训根据报名情况分批进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七、相关项目
一级建造师 、工程类学历(建筑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工程管理等)、岗位资格证书(施工员、资料员、预算员等十八员)、工程系列职称(助理工程师、工程师)、技能证书(砌筑工、木工、电气设备安装工、装饰装修工等十八类)。
近期焦点关注,技能证书趋势解读:点击了解详情
报名专题:点击进入